10月17日,国家金融监视治理总局网站宣布了新修订的《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允许事项实验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。
《措施》共总则、机构设立、机构变换、机构终止、调整营业规模和zeng加营业品种、董事和高级治理人yuan任职资格允许、附则等七章204条。
此ci主要修订的内容详细包罗四个方面:一是调整部门事项准入条件;二是一连扩大对外开放;三是推进简政放权事情;四是完善相关行政允许划定。
放宽境外机构准入条件
详细而言,《措施》团结近年修订的《企业集团财政公司治理措施》《汽车金融公司治理措施》,同法式整机构设立和股东准入条件,落实营业分级治理划定,完善财政公司专项营业准入条件。
凭证《措施》,非金融机构作为非银机构控股股东的,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%。作为金融资产治理公司控股股东的,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%;本措施施行前已成为金融资产治理公司控股股东的,申请变换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涉及gai控股股东资格审核时,净资产率应不低于30%。
而现行的《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允许事项实验措施》,对于非金融机构作为非银机构控股股东的净资产要求为“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%”。相比之下,《措施》适度提高了上述净资产率指标要求。
在一连扩大对外开放的大配景下,《措施》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治理公司的准入条件,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治理公司出资人,作废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治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。
简化债券刊行审批法式
除此之外,《措施》还简化债券刊行和部门人yuan任职资格审批法式,作废非银机构刊行非资源类债券审批、金融资产治理公司财政部门和内审部门认真人任职资格批准事项,改为事后陈诉制,明确资源类债券储架刊行机制。
例如,金融资产治理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及其境内专业子公司、消耗金融公司、汽车金融公司可在批准额度内,自主决议详细工具品种、刊行时间、批ci和规模,并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刊行,在资源工具召募刊行竣事后10日内向决议机关陈诉;如在24个月内再ci提交额度申请,则原有剩余额度失效,以最新批准额度为准。决议机关有权对已刊行的资源工具是否到达及格资源尺度举行认定。
在完善相关行政允许划定上,《措施》还总结近年来非银机构行政允许事情中遇到的现实问题,增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,完善行政允许条件、法式等相关划定。
(泉源:逐日经济新闻)